劉備“借”荊州歷史真相 荊州並不屬於東吳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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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借”荊州歷史真相 荊州並不屬於東吳管轄

歷來人們都有這樣一種看法,認為劉備借了荊州不還,理在東吳一方。以至於後來荊州被襲,關羽被擒是劉備一方遭了現世報,不值得同情。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事實上,荊州並不是東吳的!

根據《後漢書。郡國志》裡所記載,荊州與司隸、豫、冀、兗、徐、青、揚、益、涼、並、幽、交州,構成了東漢時期的漢朝全國版圖。因此嚴格意義上的荊州,其所有權顯然只能歸東漢皇帝一人所有。即使從狹義的角度出發,漢制一州的最高長官名為州牧或是州刺史。州牧的秩位高於刺史,職權則與之相同,都是負責監察郡國守相及地方豪強。東漢末年漢獻帝劉協初立之時,當時的荊州刺史是王睿,其後是劉表。劉表歿,其子劉琦尚在漢夏郡,及赤壁破曹之後,劉備表琦為荊州刺史。及至劉琦亡,當荊州牧的是劉備,可不是孫權,「群下推劉備為荊州牧,治公安」(《先主傳》)。而在赤壁之戰後,荊州真正意思上被孫吳自己所佔有過的,又僅限於南郡江陵一地。因此無論是從名義上講,還是從實際情況出發,說孫吳擁有對荊州的所有權這種論點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既然荊州根本就不是孫吳集團的,那又何之謂「借」呢?

其實清人趙翼早已就「借荊州」問題進行過辯駁。由其所著的《甘二史札記》卷7《借荊州之非》中記載道:「且是時(即赤壁之戰時)劉表之長子琦尚在江夏,破曹後,備即表琦為荊州刺史,權未嘗有異詞,以荊州本琦地也。時又南征四郡,武陵、長沙、桂陽、零陵皆降。琦死,群下推備為荊州牧。備即遣亮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收其租賦,以供軍實,又以關羽為襄陽太過、蕩寇將軍,駐江北。張飛為宜都太守,征虜將軍,在南郡。趙雲為偏將軍,領桂陽太守。遣將分駐,惟備所指揮,初不關白孫氏,以本非權地,故備不必白權,權亦不來阻備也。迨其後三分之勢已定,吳人追思赤壁之役,實藉吳兵力,遂謂荊州應為吳有,而備據之,始有借荊州之說。抑思合力拒曹時,備固有資於權,權不亦有資於備乎?權是時但自救危亡,豈早有取荊州之志乎?羽之對魯肅曰:『烏林之役,左將軍寢不脫介,戮力破曹,豈得徒勞無一塊土!』此不易之論也。其後吳蜀爭三郡,旋即議和,以湘水為界,分長沙、江夏、桂陽屬吳,南郡、零陵、武陵屬蜀,最為平允。而吳君臣伺羽之北伐,襲荊州而有之,反捏一借荊州之說,以見其取所應得。此則吳君臣之狡詞詭說,而借荊州之名遂流傳至今,並為一談,牢不可破,轉似其曲在蜀者,此耳食之論也。」

趙翼就「借荊州」的問題其實已經講得相當清楚了,俺不過就此基礎上,略作補充和展開。

赤壁之戰前夕,曹操率軍南下,兵不血刃地拿下荊州,劉備出奔夏口。諸葛亮渡江與孫權談判,目的能令東吳與劉備合作共抗曹操。但這種的合作關係並非是建立在劉備集團附庸於孫吳集團的不平等關係之上,而是以曹、孫、劉三方鼎足之勢為先決條件,即要求孫權承認劉備是荊州的主人,打敗曹操後,荊州歸劉備。

「今將軍誠能命猛將統兵數萬,與豫州協規同力,破操軍必矣。操軍破,必北還,如此則荊、吳之勢強,鼎足之形成矣。成敗之機,在於今日。」(《諸葛亮傳》)這裡的「荊、吳」顯然分別指的是劉備和孫權。而這此之前諸葛亮所說的「豫州軍雖敗於長阪,今戰士還者及關羽水軍精甲萬人,劉琦合江夏戰士亦不下萬人。」則既是在介紹本集團的實力,也是要求平等聯合的資本。因此,孫劉聯合併不是那種簡單的政治依附。

魯肅到江夏,明確指出,劉琦在,則荊州是公子琦的,其實,這就承認了荊州的所有權,既然東吳承認了荊州的所有權歸屬劉琦,那劉琦完全有理由決定這塊地盤給誰,因此荊州的歸屬怎麼也由不得東吳做判斷。

東吳出兵,確實幫助了劉琦守住荊州,但卻沒有把荊州分給東吳的道理。如果幫助盟軍守住了地盤,就要把地盤分一塊,那還要這盟軍幹嘛?

孫吳既然承認了劉琦對荊州的所有權,就不應該再有任何染指的要求了,也就是說荊州不屬於分賬範圍,如果以後兩家聯合打地盤,比如打下冀州、青州,那就可以平均分賬了,打下豫州、徐州那再說,估計劉備可以多沾點光,畢竟人家做過這兩州的刺史。

由此可知,荊州和孫吳沒有半點關係,更沒有債權人的資質,怪不得人家劉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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